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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新闻中心 发布时间:2024-05-29
本年1月,宁海顾客潘先生从区消保委干部手中接过了家电超市赔付的8397元钱,一原因家电超市许诺出售的电冰箱蒸发器管子是铜管引发的争议,经区消保委几经调停尘埃落定。
2016年2月3日,家住宁海县大佳何镇的潘先生在奉化一家电超市,选购一台某品牌电冰箱,价格为2799元。在选购过程中,潘先生提出要选的电冰箱蒸发器管子有必要是铜管,工作人员解说这款电冰箱蒸发器的管子便是铜管,并在发票上注明“全铜管”,然后盖上家电超市公章以示许诺。
潘先生将电冰箱运到家,运用一段时间后发生了毛病,随即与出产厂商联络,厂方奉告这款电冰箱蒸发器管子并非铜管,然后引发消费争议。区消保委受理投诉后,当即着手打开查询。经查,家电超市工作人员在推销产品时供认具有诈骗行为,根据法律规定,经营者供给产品或许服务有诈骗行为的,应当依照顾客的要求添加补偿其遭到的丢失,添加补偿的金额为顾客购买产品或许承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