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关心的供暖问题都在这
青海新闻网·大美青海客户端讯 2020年至2021年度供热期开启,都市报记者梳理了近期部分读者提出的供暖问题,并结合相关供热政策,推出供暖服务手册。涉及收费、暖气不暖、测温退费等内容。
●问题一:西宁市2020年至2021年度暖气费的缴纳标准是什么?多层高层是否收费一致?
根据《西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西宁市区天然气集中供暖价格的通知》(宁发改价[2019]701号)文件规定:住宅居民天然气集中供暖价格由每月每平方米5.22元调整为每月每平方米5.51元,每月每平方米上调0.29元,按套内建筑面积计收。
高层、小高层居民集中供暖价格加收每月每平方米0.20元的二次加压费(不进行二次加压的供暖企业或单位不得收取加压费)。上述规定的天然气集中供暖价格标准为用户最终到户标准,各供暖经营单位不得在上述规定价格标准的基础上加收任何费用。
根据《西宁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暂行办法》第三章第十三条规定:西宁地区采暖期自当年10月15日始至次年4月15日止,在采暖期内,应当实行昼夜值班,确保供热设施正常运行。
根据《青海省城市供热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九条规定:由于供热单位问题导致停热72小时之后不能恢复供热的,应当依据合同给热用户适当补偿。第二十条规定:供热单位不履行赔偿责任的,热用户都能够向供热行政主任部门投诉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为保障供用热双方权益,建议热用户在用热前跟供热单位签订供用热合同,就费用交付、供热质量等进行约定。
关于申请停暖的要求和条件,《青海省物业管理条例》《青海省城市供热管理办法》有明确规定。
《青海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章第六十二条、《青海省城市供热管理办法》第三章第二十二条:规划设计为集中供热的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要求停止供热的,应当在本供热期开始三十日前与供热单位签订停热协议,并缴纳采暖费总额百分之五十的费用。可能危害其他热用户用热或者影响室内公共设施安全运作的不得停止用热。停止用热的热用户,应当依据供用热合同向供热单位缴纳一定数额的热能损耗补偿费。
可能危害其他热用户用热或影响室内公共设施安全运作的行为一般来说包括以下三种情形:集中供热区域内非分户供热用户关停用热的;新建建筑供热设施在保修期内关停用热的;停止用热后影响生活用水、消防用水、供热和排水系统正常使用的。
●问题五:供暖期间,居民住宅楼的室内温度有规定的相关标准吗?怎么检验测试?如果供热不达标,可以退费吗?
根据《青海省城市供热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八条规定:在供热期限内,居民住宅室内温度昼夜不能低于16摄氏度。低于16摄氏度的,供热单位应该退还相应热费。退费具体比例由供用热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检测居民住宅室内温度时,应当以卧室门进深二分之一距地面高一点四米处为检测点检测。非居民用户的室内温度及其检测的新方法,由供用热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但热用户有下列行为之一,导致室内温度不高于规定的温度或者合同约定的温度的,供热单位不予赔偿:未依规定缴纳热费的;擅自更改房子结构或者室内供热设施的;室内装修遮挡散热器影响供热效果的;房屋墙体与门窗达不到采暖保温标准的;未采取正常保温措施的,因上述原因给其他热用户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负责赔偿。
业主感觉室内温度不达标时,先自查一下,看是否阀门未开、管道是不是闭气等。若不是上述问题造成,及时跟小区供热单位报修。供热单位不及时检修或者检修不到位的,可向街道办事处、区县、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反映,有关部门会及时协调处理。
根据《青海省城市供热管理办法》第四章第三十一条规定:热用户逾期未缴纳热费,供热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可以加收滞纳金;经催缴仍不缴费的热用户,供热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可以对其暂缓供热、限热或者停止供热,但不得损害其他用户的用热权益。
《西宁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暂行办法》第五章第二十一条、二十二条规定:采暖费用由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承担。采暖费收取时间为每年8月1日至9月30日,由用户直接向供热单位一次性缴清。
10月12日,西宁市虎台集中供热站、周家泉集中供热站两个供热站起炉试运行,为城西虎台片区和城东周家泉片区约200家单位、商铺及15000余户个人用户供暖,供热面积约158万平方米。
当天上午,两个集中供热站的锅炉在轰鸣声中运转起来了,意味着一年一度的供暖期即将开启。虎台集中供热站建有锅炉房1座,安装20蒸吨燃气热水锅炉4台,供热主管网总长7.8公里,为4600余户个人用户、40家单位及133户商铺用户更好的提供供热服务。供热面积约58万平方米,供热范围东至农业银行城西支行,西至教师进修学院,南至省广播电视局家属院,北至海晏路省一安家属院。
周家泉集中供热站建有1座锅炉房、12台20蒸吨燃气热水锅炉,铺设供热主干网总长8.4公里,建有换热站15座,投运14座,有12座换热站实现自动化远程控制。供热覆盖范围东至湟中路,西至建国路,南至八一路,北至滨河南路,为11000余户个人用户和150余户商业用户供暖,供热面积约100万平方米。
这两个集中供热站隶属于西宁城达供热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西宁市委市政府、西宁市城乡建设局的部署和要求,秉承“和谐供热温暖传递”的发展理念,整个夏季此公司都在忙着“冬病夏治”,全力做好今冬供热工作,确保设备维护保养完好率达到98%以上。虎台集中供热站为975户用户清理过滤网;周家泉集中供热站为9000余户用户清洗过滤器,维护清洗多个小区换热站的板式换热器,投入50余万元为上个供暖期用户反映强烈的小区更换板式换热器,实现用户正常采暖的同时降低生产成本。
利用虎台片区集中供热老旧管网改造项目契机,投入240万元对供热期“跑冒滴漏”、爆管和热损严重、供热质量较差、用户反映较强烈的海晏路38号一安家属院、虎台中学至珠矶巷、供热公司家属院、塑料厂家属院、组织部家属院等老旧小区庭院内约1210米分支管网更新改造。重点对供热管线末端,且属于“三无”楼院的一安家属院和塑料厂家属院内的分支管网进行彻底改造,保证供热质量。
加强供热应急机制建设,为用户更好的提供24小时咨询投诉接访在线、节假日上门收费、小设备免费检修及网络站点平台线上缴费等服务,供热应急抢修小组24小时值班待命,让用户放心用热、安全用热。
目前,两个集中供热站自来水使用保障、用电保障、天然气供应均已到位,做好了正式供暖的各项准备。